根據(jù) INCOTERMS 2010,F(xiàn)OB是賣方負責將貨物運到指定起運港并交付裝載船舶,由此產(chǎn)生的費用和風險在此時轉(zhuǎn)移給買方。因此,在FOB條款下,賣方不能直接電放提單給買方,而必須寄送原提單。這是因為貨物運輸中的提單是由運輸公司簽發(fā)并在目的港口交付給收貨人或其代理人的貨物提貨憑證。
因此,作為賣方,為確保交付貨物后收到款項,必須在貨物裝船后寄送提單給買方,以便買方可以提取貨物并支付款項。同時,賣方還需要關注貨物保險問題,確保貨物得到充分的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