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代理出口業(yè)務中,“誰收匯誰退稅”是基本原則。這意味著,收取外匯的主體才有資格申請退稅。具體來說,代理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與外商簽訂出口合同,由委托方自行聯(lián)系貨源并安排出口。代理方負責報關、報檢、租船訂艙等事項,并收取一定的代理費用。貨物出口后,外匯由委托方指定的境外賬戶收取,同時,委托方作為收匯方,需按照相關規(guī)定進行退稅申報。
在操作流程方面,委托方需提供相關的單證,如報關單、出口發(fā)票、增值稅專用發(fā)票等,代理方協(xié)助委托方進行單證的審核和整理。委托方在規(guī)定的時間內,通過電子稅務局或其他指定的平臺進行退稅申報,并按照稅務部門的要求提交相關資料。稅務部門會對申報資料進行審核,如審核通過,委托方將獲得相應的退稅款。
需要注意的是,委托方和代理方在簽訂代理出口協(xié)議時,應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,特別是關于收匯和退稅的相關事項。此外,委托方應確保提供的單證真實、合法、有效,且符合稅務部門的要求。否則,可能會導致退稅申請被駁回,甚至面臨稅務處罰的風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