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客戶又幫我糾正了一個錯誤的模糊概念。以前總是被熏陶說單證資料要做到單單相符。這話是沒錯,但是什么才是真正的單單相符呢?是指提供的信息在不同的顯示資料要相吻合,不能前后矛盾。所以我想當然的在做單證資料的時候,把發(fā)票invoice里的抬頭和提單收貨人的抬頭嚴格的保持了一致,以為自己做的非常到位,萬事大吉。 結果沒幾分鐘,就收到客戶來信。錯了! 我一臉茫然。于是開始究根問底。于是找到了重點:
1. 所謂的單證信息單單相符:發(fā)票、合同、提單、裝箱單等單證資料上顯示的貨描、凈重、毛重等等這些信息要求表達一致。不能前后矛盾
2. 發(fā)票是提供給買家(付錢人buyer)用于支付貨款的依據(jù),也是買家清關的重要單證資料。
除了付錢人和收貨人是同一個的情況外,外貿中還有一種當:付錢的人(buyer)和收貨的人(consignee)不是同一個的時候;這個時候發(fā)票抬頭就會出現(xiàn)兩種表達。
1> 最科學的抬頭表達方式是: to: xxxx。to后面應當寫付錢的人buyer。而提單和co上的收貨人則一致寫收貨的人consignee信息。
2> 而也有的把發(fā)票抬頭表達成:consignee: xxx。這個時候,作為單單相符的前提,consignee后面就必須寫實際收貨的人信息,而不能寫成付錢人的信息。但是,如果客戶要求顯示出付錢人信息。可以選擇上一行的to表達方式,也可以先寫buyer,再把consignee也寫上去。這樣就不會出現(xiàn)單單不符的現(xiàn)象了。
所以,發(fā)票抬頭和提單收貨人并非要求一致。只有當發(fā)票抬頭顯示的是:consignee:xxx 的時候,就表示寫的是收貨人,那就必須和提單、原產(chǎn)地證等資料里的consignee保持一致了。這個才叫證證相符。
回答的非常詳細,客戶確實很關心這方面的問題。確保單證信息的準確性非常重要,但同時也要明確每個單證的具體作用和要求。發(fā)票抬頭和提單收貨人并非要求一致,但注意抬頭表達的方式和要求確保單證的一致性。希望這些信息能對客戶有所幫助。